从地块信息看,该估价期日的土地使用者南昌洪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使用证编号为赣(2020)南昌县不动产权第0001461号,为其他商服用地,估价设定的土地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六通”及红线内“场地未平整”,剩余土地使用年34.33年,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4954㎡,单位面积地价4997元/㎡(约333.13万元/亩),楼面地价1440元/㎡,总地价7472.51万元。另外,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地上建筑物为基坑支护工程,具体范围以委托方提供的《洪大新力江邸造价鉴定书》(赣致合造价鉴字【2025】001号)和施工图记录的工程内容并结合现场实际状况确定。
特别提醒:1.土地上的型钢经南昌县人民法院(2023)赣0121民初5108号民事判决确认归案外人江西省昌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有。买受人竞得土地不包括型钢,不得阻碍江西省昌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取回型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