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规定〉的通知》(赣公字〔2021〕11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174人;
(二)招聘岗位:具体见附件1,岗位专业参照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90年6月1日至2008年5月3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勤务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应在2026年7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其中文职辅警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8.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招聘人员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符合优先聘用条件人员参加勤务辅警招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得再续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酒驾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1.曾在南昌市公安机关列入用人额度管理的辅警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2.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届本科生不能以大专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13.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所在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全市公安机关列入用人额度管理的在职辅警,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岗前培训及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23日12:00。缴费截止时间为报名结束当日15: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步骤
(1)登录报名网站或扫描二维码,选择“南昌市公安机关2026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报名,据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等。
(2)实行网上诚信报考,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件等资料。(因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网上报名通过后可进行缴费。报名考试费标准:50元/人。报名系统报名成功人数即为最终报考人数,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弃考者报名费不予退回。请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结果。
(4)考生可点击公告右上角“个人中心”,在相应栏报考情况处查看报名情况,如显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后台人员审核;如显示【未通过】表示报名不成功,请仔细查看未通过原因或者点击重新报考,重新填写并上传材料,等待审核;如显示【待缴费】表示网上报名通过,请及时缴费;如显示【已通过】表示网上报名通过且缴费成功,缴费完成后即报名成功。
(5)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6年6月25日14:00-6月28日9:30。请考生自行登录南昌人才招聘网按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测试。笔试范围主要为时事政治、法律知识、综合基础知识以及与辅警岗位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三)现场资格审查
1.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岗位招聘人数10人以下的(含10人),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考生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岗位招聘人数超过10人的,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考生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同时入围,如未达到相应比例则笔试合格线以上者全部入围。
2.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一旦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准确,或有伪造、假冒、修改的,或有其他不符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求职动机、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线为70分。最终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