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青山湖区 用好“活教材”案例 做好“后半篇文章”
今年以来,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纪委区监委在严肃查处各类违纪案件的同时,注重发挥案件的治本功能,区分一般性违纪案件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出台了《关于做好监督检查“后半篇文章”的工作要求》和《关于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的实施方案》,推动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统筹做好监督检查“后半篇文章”。“对分管的协管员监管不力,让他们有了吃拿卡要的机会,影响了城管执法工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今后本人将引以为戒”。近日,因上述通报案件中对协管员万某、秦某监管不力,被处分的该区城管执法大队原湖坊中队副中队长鄢某,在全区城管执法队伍专场警示教育大会宣读自己的《检讨书》和《忠告书》,以自己的违纪事实警醒身边的人谨慎用权、规范执法。
该区纪委区监委针对审查调查查实的典型问题,要求违纪干部撰写《错误事实材料》《检讨书》《忠告书》。违纪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撰写“活教材”,在警示教育大会上“现身说法”,增强了以案示警的针对性和感染力,让参加警示教育的党员干部“触及灵魂”。
在接下来的以案促治阶段,被监督单位每年开展一次整改“回头看”,对整改情况、整改效果和本单位运行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分析当前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出下一步打算。
《实施方案》提出,“查办案件过程中,要注重分析背后存在的制度缺陷和监管漏洞,明确整改措施,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扛起主体责任,真正实现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来源:学习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