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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江西省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一则情况通报,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通报显示:近期,南昌市卫健委接到群众反映,新时代妇女儿童医院对未成年人实施终止妊娠手术,监护人不知情。经专项调查核实,该医院及相关医务人员存在未按规定履行知情同意告知义务的行为,涉嫌违反相关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南昌市卫健委表示,下一步将依法依规对相关医疗机构及有关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据媒体报道,这起事件的曝光源于一次偶然的发现。
7月20日,家属余先生向媒体反映,自己仍在校读书的女儿于6月10日在南昌新时代妇女儿童医院接受了终止妊娠手术。而作为法定监护人的他与家人对此全程毫不知情,直到孩子的奶奶无意中发现病历,此事才得以暴露。


更让家属难以接受的是,手术协议书、麻醉协议书上的签字人,他们根本不认识,并非孩子的监护人或近亲属。

事件曝光后,涉事医院工作人员曾回应称,手术前女孩告知医生自己已经参加工作,医院据此开展了诊疗。
但这一说法随即遭到家属否认——余先生明确表示女儿目前仍为在校学生,并未参加工作。
双方说法的分歧,让事件的诊疗合规性引发公众讨论。
接到群众举报后,南昌市卫健委第一时间启动专项调查。经官方调查核实,新时代妇女儿童医院及相关医务人员确实存在未按规定履行知情同意告知义务的行为,该行为涉嫌违反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
《母婴保健法》第十九条也明确规定:依照本法规定施行终止妊娠或者结扎手术,应当经本人同意,并签署意见。本人无行为能力的,应当经其监护人同意,并签署意见。
对于未成年人而言,原则上应由其法定监护人知情同意和授权。当患者本人为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时,告知的对象应是患者的法定监护人。
此外,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等规定,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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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综合自江西省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央视网、新京报、南方都市报、上游新闻等公开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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