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赣州府虔南、定南地区“由县改厅”的行政变革,是清代中期赣粤边境治理需求与厅制改革浪潮共同作用的结果,其核心原因可归结为地理战略价值的凸显、边境治理难题的加剧、行政层级优化的需要,以及经济与社会结构的变迁。这一变革不仅是地方行政建置的调整,更是清王朝对边疆与内陆交界地带治理模式的适应性创新。
虔南(今全南县)与定南地处江西省最南端,毗邻广东省的惠州、韶州二府,是清代赣粤交通的“南大门”。两地均位于南岭山脉东段北麓,境内群山环绕,隘口密布(如定南的“九曲岭”“月子隘”,虔南的“梅子山隘”),既是中原通往岭南的陆路捷径,也是历代军事防御的重点区域。清代中期,随着广东沿海开海贸易的繁荣,赣粤商道(如“赣州-韶关-广州”线路)成为内陆货物(茶叶、瓷器、丝绸)外销的重要通道,定南、虔南作为商道枢纽,其交通与军事价值急剧上升。
从军事角度看,两地“山深林密,路径崎岖”,易成为盗匪、流民聚集的“法外之地”。如乾隆初年,定南县曾发生“棚民聚乱”,波及赣粤两省,而原县制下的知县因权限有限(无兵权、辖区固定),难以协调两省兵力围剿。改为厅制后,移驻的同知(正五品)可直接节制赣南镇的营兵,并与广东惠州府的官员跨境协作,形成“军事联防”体系。这种“以厅治险”的思路,与清代在边疆险要处设厅的普遍逻辑一致,如四川酉阳厅、湖南乾州厅等,均以地理战略价值为首要考量。
清代中期的“人口爆炸”与“土地兼并”,导致大量流民从江西、福建涌入赣粤边境的山区开垦,形成“棚民”聚居区。虔南、定南等地的流民多为“无籍之民”,他们“搭棚而居,不纳赋税,不服管束”,且与当地土著、广东流民混杂,极易引发冲突。两地作为赣粤盐铁走私、鸦片贩运的必经之路,盗匪团伙(如“会匪”“盐枭”)活动猖獗,甚至出现“白昼劫掠,官不敢捕”的局面。
原县制下的治理体系存在显著缺陷:
其一,知县(七品)权力有限,需层层上报府、省,难以快速响应治安事件;
其二,县级财政薄弱,无法支撑大规模剿匪与流民安置;
其三,行政区划与自然地理脱节,如定南县与广东和平县、龙川县犬牙交错,盗匪常“越界逃窜,两省推诿”。
改为厅制后,同知作为府级佐贰官,可直接向赣州知府与江西巡抚汇报,缩短决策链条;厅的财政由府统筹,可获得更多资源用于军事布防与流民编户。如定南厅设立后,同知徐大用即奏请增设“定南营”,驻军三百人,专司缉匪与边防,仅两年便“擒获盗匪二百余人,境内肃清”。
清代地方行政体系以“省、府、县”三级为主,但赣州府下辖8县1州,辖区辽阔(约相当于今赣南地区),府城(今赣州市)对南部边缘的虔南、定南鞭长莫及。两县距府城均在三百里以上,山路崎岖,往返需十余日,导致“政令传达迟滞,民情上达不畅”。两县“地狭民贫”,赋税微薄(定南县年赋仅千余两),却需承担繁重的行政开支,长期处于“以县治则费不足,以府治则力不及”的困境。
厅制的优势在于“以官代署,灵活治理”,通过将赣州府同知移驻定南、虔南,赋予其独立辖区与职权,既避免了增设新府的高昂成本,又能实现“高层级官员下沉”。同知作为正五品官员,职级高于知县,可直接协调周边县份与广东邻府,其职权也更具弹性(兼管军事、民政、司法)。如定南厅同知除常规政务外,还被赋予“稽查粤盐入赣”“管理赣粤边境贸易”等专项权责,这是传统知县无法承担的。这种“以厅补县之不足”的模式,是清代在边缘区域优化行政层级的典型手段。
清代中期,赣粤边境的经济结构发生显著变化。随着广东沿海贸易的发展,虔南、定南从传统农业县转变为边区商贸与资源开发区。两地盛产木材、香菇、茶叶等山货,通过商道运往广东,再换回海盐、布匹等商品,形成“赣产粤销”的经济网络。定南的“天花潭银矿”、虔南的“龙头山铁矿”在乾隆年间得到开发,矿工、商民聚集,人口迅速增长(定南县人口从康熙初年的不足万人增至乾隆中期的三万余人)。
经济转型带来了新的治理需求:
其一,商贸繁荣导致税收征管复杂化,需专门机构管理商税、盐税;
其二,矿工与商民的流动性强,需强化户籍管理与治安维护;
其三,资源开发引发的土地纠纷、矿权争议增多,需更高层级官员裁决。
县制因侧重农业税与户籍编查,难以适应这一变化。改为厅制后,同知可通过“设市舶司”“立商埠”“定矿税”等措施规范经济秩序,如定南厅设立后,同知在“九曲河”畔开设税关,年征商税达五千余两,远超原县制时期的赋税收入,既充实了地方财政,也强化了中央对边区经济的控制。
虔南、定南“由县改厅”并非孤立事件,而是清代前中期厅制改革浪潮的组成部分。自康熙至乾隆年间,清廷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厅制设置,重点覆盖边疆(如东北、西南)、沿海(如台湾、广东)、内陆边缘(如湘鄂西、闽浙赣交界)等“非典型治理区域”。其核心逻辑是通过“佐贰官分防、弹性职权配置”,弥补府县制的刚性缺陷,实现“因地制宜”的治理目标。
赣州府作为江西“南大门”,其南部边缘的治理压力与战略价值,使其成为厅制改革的重点区域。定南厅(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设)与虔南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设)的设置,时间虽相隔百余年,但均遵循“因险设厅”“因俗设厅”的原则,反映了清代治理智慧中“动态调整”与“问题导向”的特征。这种改革不仅强化了中央对赣粤边境的控制,也为近代行政区划奠定了基础。今定南县、全南县即由两厅演变而来,1913年后全部统一改回“县制”。
清代赣州府虔南、定南“由县改厅”,是地理战略、边境治安、行政效率、经济转型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这一变革的本质,是清王朝为应对内陆边缘区域治理难题而进行的制度创新,通过提升行政层级(县升厅)、强化官员权限(知县升同知)、优化职权配置(军政合一),将原本“松散治理”的边境地带纳入更严密的中央管控体系。从历史影响看,定南厅与虔南厅的设置有效稳定了赣粤边境秩序,促进了区域经济整合,也为清代厅制在南方内陆地区的推广提供了重要示范,体现了传统中国“大一统”治理体系中“灵活性”与“适应性”的独特智慧。(杨心乐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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