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温馨提示:居民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就是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管住自己,加强自身防护。自己安全,全家安全,社会也多一份安全。自己防护好,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人负责,更是对社会负责。讲文明,树新风!在家不喧哗,保持邻里关系;不乱扔,不乱画,拒绝公共场所吸烟,遵守交通秩序;小细节记心上,大事情不糊涂;------洁净的空气、幽雅的环境是我们共享的,每个人都应对环境保护尽一份义务;同在蓝天下,共爱一个家,花香阵阵,鸟鸣声声。------琅琅书声,浓浓情深。大家的老家,要靠大家一起去维护!加油,加油,加油!】
2025年10月2日16时许,邱某某驾驶赣B****3牌照小型普通客车(搭载3名乘客),途经寻乌县X545县道余田村路口路段时,在未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贸然实施左转弯并汇入主道。此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正沿主道方向正常直行,发现前方转弯车辆后立即向左避让,但因距离过近,避让不及,两车发生剧烈碰撞。事故导致邱某某及车上乘客不同程度受伤,双方车辆均受损。
交管部门调查认定: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邱某某驾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充分观察道路通行状况,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是造成本次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