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承担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任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与培训工作;
2.心理咨询服务:为学生提供个体心理咨询和团体辅导,开展心理测评及危机干预工作;
3.心理危机干预:建立心理危机预警机制,承担日常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4.心理健康宣传: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宣传活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5.学生心理档案管理:负责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学生心理档案,指导二级学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6.团队建设:负责朋辈心理互助队伍建设,开展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信息员培训;
7.学生工作处行政职务;
8.科研工作: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