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抚州市
副市长调整: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82号)
赣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
任命漆海云同志为赣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漆海云同志代理赣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职务的决定
(2026年1月9日赣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赣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漆海云同志代理赣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75号)
抚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任命:
黄小燕(女)为抚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消息来自:江西发布,若涉侵权请联系删除
↓↓↓点击“阅读原文”进入南康便民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