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陈伟萍,女,1986年2月17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62322198602175460,汉族,中专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及现住地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站南街29号7单元302室。
2025年11月27日本院作出(2025)赣0103刑初448号刑事判决,以罪犯陈伟萍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万元。本案判决生效后,罪犯陈伟萍于2025年12月17日以遭遇车祸造成脑器质性精神病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经初步审查,罪犯陈伟萍因车祸造成脑器质性精神病,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一条的规定,故本院启动暂予监外执行程序。
对上述启动暂予监外执行程序的事由如果有异议,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办公电话:86783031、18070080321。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