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54号)
南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决定,任命:
张昌武为南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罗薇为南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陈觉晓为南昌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饶淑芬为南昌县人民法院银三角法庭副庭长。
免去:
娄智伶的南昌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职务;
饶淑芬的南昌县人民法院小蓝经济开发区法庭副庭长职务;
涂光熙的南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南昌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5月16日
供稿:南昌县人大常委会
编辑:邦岚琪(实习生)
审定:黄凤兰
核发:邓亮
投稿邮箱:ncxrmbj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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