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78年入伍,84年退伍回家住宿困难,经政府同意,自己岀资在国有土地上自建房小二楼,办理了房屋册子,每年都向国家交纳房屋土地费用,在这己住30多年,2016年青云谱区政府在这片拆迁,我和我父亲房屋符合国家拆迁条件,但是他们不给我们合理拆迁补偿和拆迁安置,2016年11月13青云谱区政府带着几百社会上不明身份人到我家违法强拆,他们没有工作证,没有单位证明,没有任何法律强拆证明,还打伤我90岁老妈住院,整整9年之久没有解决,9年中他们违法强拆我家5次,2016年11月13日,2017年11月19日,2018年,2019年,2021年7月19日下午,请问青云谱区政府这是什么行为,我和我父亲房屋是受到国家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