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员受理后,采取“先分后合”的策略展开工作。首先分别听取双方陈述:石某情绪激动,出示长期记录的噪音日志,陈述失眠导致工作失误、精神焦虑等实际影响;罗某则态度平和,解释家中有两名幼童,活动难免有声响,但对邻居困扰表示意外与歉意。
掌握基本情况后,调解员组织双方当面协商。调解员从“远亲不如近邻”的传统情理切入,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缓和对立情绪。随后,结合《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民法典》相邻关系相关规定,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罗某负有控制生活噪音、避免干扰邻里的法定义务;石某维权亦须依法理性进行。
在此基础上,调解员推动双方共同商定务实可行的降噪方案。罗某主动承诺调整家庭生活习惯,加强对孩子的引导教育,并采纳铺设隔音垫、使用软底拖鞋等物理降噪建议。石某对此表示接受,并同意今后采取更友善的沟通方式。双方最终互留联系方式,建立后续沟通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