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26南昌迎春烟花晚会”现场周边
禁止无人机等航空器飞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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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
2026年2月17日,我市将举行“2026南昌迎春烟花晚会”活动,为维护活动现场及周边区域的空中安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在有关空域和时段实行禁飞管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飞管制时段及区域
2026年2月17日12时00分至2026年2月17日22时00分,在赣江老官洲附近空域设立临时禁飞区,范围为凤凰中大道、南斯友好路、南昌大桥、洪城路、抚生路、孺子西路、抚河北路、民德路、榕门路、阳明路辅路、八一大桥、庐山南大道合围区域。
二、禁飞类型
禁止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已许可航空器除外)在禁飞区起飞或飞入禁飞区。
三、依法查处违规飞行
对于违反以上公告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南昌市公安局
2026年2月14日
校 对 | 宋 超
编 辑 | 章志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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