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这项重大制度创新从试点探索到全国推行,再到常态化、规范化实施,不仅破解了“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埋单”的治理困局,也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坚实制度保障,更成为新时代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标志性成果。

为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领域最新政策与工作要求,聚焦制度改革纵深推进的重点任务,扎实形成案件线索筛查、损害评估、赔偿磋商、修复效果评估的闭环管理机制,切实提升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水平,2月11日,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6年度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业务培训会暨2026年“环保夜校”第一次集体学习视频会。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规局、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城管局相关负责同志、工作人员,全市生态环境系统30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会特邀江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生态环境损害鉴定中心主任史晓燕博士和九江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宣教科科长陈娟玲同志进行授课交流。培训课程设置紧扣工作实际,聚焦开展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和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思路和方法等内容,通过政策解读、理论阐释、案例复盘、实操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浅出讲解相关专业知识,并结合典型案例开展交流答疑,有效提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解能力、案例实践能力和知识运用能力。

此次培训,切实解决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中的疑难困惑,有效拓宽我市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思路,凝聚了相关部门深化制度创新,协同推进、狠抓落实的工作共识。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理论学习转化为工作实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和《关于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强举措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动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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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局法制科 邓欣怡
编辑:郭 希
校对:吴学靖
审签:梁 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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