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昌俚(黎)语
漫谈元宵节
黎传绪
古人把农历一月叫作“正月”,也叫作“元月”。古人把夜叫作 “宵”,也叫作“夕”。正月十五是一年的第一个月圆之夜,所以被叫作称“元宵“元夜”“元夕”。唐末宋初,渐渐只说“元宵”了,一直延续至今。
道教有“三元体系”,把自然崇拜、神灵信仰与岁时节日相融合。
把正月十五叫作“上元”,天官紫微大帝赐福之日;把七月十五叫作“中元”,地官清虚大帝赦罪之日;把十月十五叫作“下元”,水官洞阴大帝解厄之日。因此,“元宵“元夜”“元夕”也叫作“上元夜”。
汉明帝为弘扬佛法,敕令:(正月十五)“燃灯表佛”。皇宫、寺院、士族和百姓的家都要挂灯,全城通宵灯火。于是“赏灯”成为了元宵的核心与标志。宋代以后官方多称“元宵”为“灯夕”,民间也叫作“灯夜”;清代定名为“灯节”。
如果说古代也有“情人节”,那么就是“元宵节”。古时候唯有元宵节才是青年男女唯一能自由邂逅、传情达意的节日,打破了男女社交的壁垒、为爱情的发生提供了合法的土壤。我们可以在情意绵绵爱意浓浓的诗词中领略古人这一份独特而难得的浪漫。
情人,《现代汉语词典》解释:“相爱中的男女的一方。”并补充“适用于未婚情侣、恋爱中的男女”。
我把古代的元宵节认定为“情人节”基于三大理由:
一、在封建礼教的桎梏下,古时候女人是不能“抛头露面”的。唐代白居易《长恨歌》里有一句:“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
《礼记・内则》是先秦“男女有别、女教立规”的基本准则。
“男女有别”,指男女之间在身份、礼仪、职责、活动空间、言行规范上有着明确的界限与区分,是中国传统礼制的核心准则之一。
《礼记・内则》严格规定:“男不入、女不出。”“非祭非丧,不相授器。”(“男女授受不亲”)“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女子十年不出,姆教婉娩听从,执麻枲,治丝茧,织纴组紃,学女事以共衣服。”“女子出门必拥蔽其面。”“道路分途,男女异行。”(男右女左)
《女论语》:” 内外各处,男女异群;莫窥外壁,莫出外庭。出必掩面,窥必藏形。行莫回头,语莫掀唇。坐莫动膝,立莫摇裙。喜莫大笑,怒莫高声。“
《涑水家仪》:“妇人无故不窥中门。有故出中门,必拥蔽其面。”
古时候全社会实现宵禁。
所谓宵禁,是官方规定的夜间禁止无故外出、上街走动的制度。据史料记载,从周代一直用到清末。唯有公事、丧事、生病、生育,或元宵节等特别之日,可以解禁通行。实行宵禁的目的在于“防止奸盗”、“稳定秩序”、“巩固统治”。“夜禁所以禁奸宄,肃都邑也。”(杜佑《通典・职官》)“夫夜禁之设,所以防奸也;街鼓之严,所以警众也。”(白居易《策林・议守险》)
宵禁之法:一更三点(今晚上 20:12)钟声绝,禁人行;五更三点(4:12),钟声动,听人行。“六街鼓歇行人绝,九衢茫茫空有月。”(司马光《资治通鉴》(唐代长安)
《周礼・秋官・司寤氏》:“司寤氏掌夜时,以星分夜,以诏夜士夜禁,御晨行者禁宵行者、夜游者。”
《史记・秦始皇本纪》:“宿卫郎官分五夜谁呵,呵夜行者谁也。”(大意:宿卫郎官分五班巡逻,呵斥、盘查夜间行走的人。)
《唐律疏议・杂律》:“诸犯夜者,笞二十。”“闭门鼓后、开门鼓前行者,皆为犯夜。”
《庆元条法事类・卫禁》:“诸州县城门、坊市门,以鼓为节,昏闭晨启。犯夜者,杖六十。”
《礼记・奔丧》:“日行百里,不以夜行。唯父母之丧,见星而行,见星而舍。”
元宵夜“金吾不禁夜”、“军民张灯饮酒为乐”。
一年之中,元宵夜是难得的“放夜”。《汉书》记载:“执金吾禁夜行,唯正月十五敕许弛禁,谓之放夜。”全国各地的州府也随例弛禁,“永为常式。”。
唐代:神龙年间(中宗)“京城正月望日,盛饰灯彩之会,金吾弛禁,特许夜行。”天宝三年(玄宗)“每载依旧正月十四、十五、十六日开坊市燃灯,永为常式。”
明代:永乐七年(明成祖)圣旨“今年上元节正月十一日至二十日,这几日官人每都与节假,著他闲暇休息,不奏事。民间放灯,从他饮酒作乐快活,兵马司都不禁,夜巡者著不要搅扰生事,永为定例。”
元宵夜是狂欢之夜,全国“闹元宵”,女人也允许“抛头露面”,“正月十五日元宵,……妇女出游,街巷皆然,亦有随家宴饮,看灯夜归者。”(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元宵》)
唐代:《大唐新语》“京城正月望日,盛饰灯彩之会,金吾不禁夜,士女纵观,行人如织,文人皆赋诗一章,以纪其事。”
北宋:《东京梦华录》”至正月十六日,车驾不出,自进早膳讫,…… 诸门皆开,纵士民游观,递坊巷口,百戏竞作,直至三更。“
南宋:《梦梁录・元宵》”深坊小巷,绣额珠帘,巧制新妆,竞夸华丽,公子王孙,五陵年少,更以纱笼喝道,将带佳人美女,遍地游赏。都民士女,罗绮如云,盖无夕不然也。”
明代:《帝京景物略》”上元十夜灯,则始我朝。太祖初建南都,盛为彩楼,招徕天下富商,放灯十日。“
清代:《四川定远县志》”元宵节前后,乡间扎龙与狮子,鸣锣击鼓…… 至家舞跃,多放爆竹…… 主宾拜揖,共祝升平,齐呼万岁,喧哗狂喜。“
富察敦崇《燕京岁时记・灯节》:” 自十三以至十七,均谓之灯节。六街之灯,以东四牌楼及地安门为最盛…… 各色灯彩,多以纱绢玻璃及明角等为之,并绘画古今故事。银花火树,光彩照人,车马喧阗,笙歌聒耳。“
蒲松龄《聊斋志异・偷桃》:“每至元夕,张灯设戏,举国若狂。…… 忽有一人,率其少年,荷担登台,自陈:‘能从天上取桃。’…… 遂以绳授少年,令仰掷之。绳承力直上,如矢激空,转瞬遂隐。少年乃缘绳而上,足离于地,渐入云霄,不可复见。”
《清嘉录・闹元宵》:“元宵前后,比户以锣、鼓、铙、钹敲击成文,谓之 ‘闹元宵’。有 ‘跑马’‘雨夹雪’‘七五三’ 诸名。或三五成群,各执一器,儿童围绕以行,且行且击,满街鼎沸,俗呼 ‘走马锣鼓’。”
姚元之《竹叶亭杂记》:“上元日,同乐园设买卖街,凡古玩、估衣、酒肆、茶坊,无一不备。执事者扮作掌柜、跑堂,高声呼喝,记账核算,纷沓并起,以为游观之乐。”
古代的元宵夜是“狂欢节”。短暂地打破了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夜禁封锁,夜游赏灯的浪漫狂欢给青年男女的邂逅和相约创造了极为难得机会,因此,古代的元宵夜既是“狂欢节”又是“情人节”。
《大宋宣和遗事》:“元宵游赏之际,‘肩儿厮挨,手儿厮把,少也是有五千来对儿’。“(“厮”是宋元白话常用的副词,表互相、彼此。)
明代:汤显祖《紫钗记》”(李益)上元游灯,拾得紫玉钗一枝,知为霍王女小玉所遗。还钗之际,两人一见钟情,遂相缱绻。“
清代: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元夕弛禁,里中少年妇女皆出游。有邻女与佣工私约,趁晦夜草棚中私会。云开月出,见棚中坐七八字鬼,指点嘲笑,二人惊仆,至晓乃苏。“
蒲松龄《聊斋志异・婴宁》“上元佳节,…… 生见游女如云,乘兴独步。有女郎携婢,拈梅花一枝,容华绝代,笑容可掬。…… 女郎行且顾,谓婢曰:‘个儿郎目灼灼似贼!’ 遗花地上,笑语自去。”
古代的文人骚客对独特的“情人节”诗兴大发,写下了大量的诗词歌赋和散文笔记。“文人皆赋诗一章,以纪其事。”(《大唐新语》)民间百姓也流传了许多民间故事、神话传说、民谣民歌。这一切给我们真实地了解古代的“情人节”提供了可靠的依据。随手选录一些,以资证明。
欧阳修《生查子・元夕》: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黎传绪今译:
去年的元宵夜、
花市灯火通明如同白昼,
我们早就约好、
两人的相见在黄昏之后。
月亮刚刚升起、
正挂在那棵柳树的枝头。
今年的元宵夜、
月亮和灯火都依然如旧。
可是心情大变,
见不到你我是多么忧愁。
眼泪哗哗地流,
两只衣袖都被泪水湿透。
辛弃疾《青玉案·元夕》: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黎传绪今译:
元宵之夜、春风轻拂。
千串万串的花灯、光亮通明,
就像千棵万棵火树、
更像是被风吹落的星星、
犹如雨点数不胜数。
豪华精美的马车、成群结队地走过,
香气四溢、飘散一路。
笙箫的乐声,美妙悠扬。
朗照的圆月,缓缓移步。
整整一夜,
一条条的鱼灯和龙灯、川流飞舞。
姑娘们的头上、
挽着像蛾儿一样的发髻、
插着像雪柳一样的发簪、
挂着闪闪亮的黄金饰物。
传来笑语盈盈、
幽香弥漫处处。
人海茫茫,
我寻找她百遍千遍、放眼四顾。
忽然不经意回头,却看见那个人,
正站在那灯火稀疏之处
朱淑真《元夜》:火树银花触目红,揭天鼓吹闹春风。新欢入手愁忙里,旧事惊心忆梦中。但愿暂成人缱绻,不妨常任月朦胧。赏灯那得工夫醉,未必明年此会同。
黎传绪今译:
串串彩灯如火树、
盏盏彩灯如银花、
满眼都是一片红。
春风轻拂闹元宵,
吹吹打打震长空。
结识新欢真有缘,
只怨时光太匆匆。
往事无奈多伤心,
时时回忆在梦中。
只愿抓住这一刻,
缠缠绵绵情意浓。
身外之事全不顾,
任他云遮月朦胧。
哪有工夫去喝酒,
只愿赏灯人相拥。
明年也会有今日,
未必能和此刻同。
《上元情歌》:正月十五闹花灯,郎约妹儿看灯行。手牵手,肩并肩,灯前月下说心愿。愿做灯花长相伴,愿做明月照团圆。
《正月元宵》:正月元宵,万点花灯齐点着。车马长街闹,来往人欢笑。嗏,西江月儿高,好难熬,斜倚帷屏,一盏孤灯,只听漏滴铜壶更鼓敲。灯影里见你一面,魂儿被你勾去了,怎不教人相思到天晓。
《南京民歌》:正月十五元宵会,满街上迎灯儿看得心欢喜。刀灯儿割断恩和义,无心看灯火,懒去打灯球。走甚么桥来,乖,看跳甚么鬼。只为灯前遇着你,魂灵儿飞在你身上,眼儿里只把你瞧。
《情哥情妹》:元宵夜,闹花灯,情哥约我出房门。手牵手,并肩行,灯月底下诉衷情。你看灯,我看你,眼里只有你一人。不求富贵与功名,只愿与你过一生。
《元宵观灯约》:(男)元宵灯火照满街,阿哥等妹在楼台。(女)莫急阿哥莫心焦,梳好蛾儿就会来。(男)灯影摇红妹影近,牵手同猜灯谜牌。(女)猜中谜底许你啥?(合)明年元宵花轿来!
《观灯私约》:元宵夜,好风光,情人相约看灯忙。人前不敢多言语,暗里偷将衣袖扬。你一招,我一盼,两心早已暗商量。待到更深人散后,同到窗前诉短长。
《灯月情歌》: 灯照月,月照灯,灯月同辉照两人。两人同看元宵景,两眼相看一条心。郎有心,奴有意,不羡神仙只羡人。但愿灯长明,人常在,年年今夜再相逢。
黎传绪
男,1950年12月31日出生,汉族,江西南昌人。江西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馆员,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硕导,江西省省情教育专家,江西省教育厅国培计划语文学科专家组首席专家,江西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首席专家,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数十年来致力于古代汉语、中华传统文化和南昌地方文化的教学和研究,其学术成果在我省文化界及全国语言文字界颇具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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