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上午,南昌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万勇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伍曦、黄华明、万卫国、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江振国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熊健俊,县法院代院长段毅、县检察院代检察长刘龙军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南昌县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以及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我县就业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南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南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会议还审议了并通过了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刘万勇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刘万勇希望新任职人员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司法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法学素养;积极进取,勤勉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以优异的成绩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昌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