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在我中心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西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jxzwfww.gov.cn/)并进行实名注册,后在网站的“高效办成一件事”栏目中的“教师资格认定”事项进行网上申报(具体受理申报时间、网上确认和体检等环节时间以我中心公告时间为准),登录报名流程详见附件1、2。
第一阶段网报时间:2026年3月30日8:00-4月8日17:00;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26年6月1日8:00-6月16日17:00;网报对象为: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且已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参加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及其他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申请人务必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条件,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不符合第一阶段的申报条件但在认定系统中申报的,可能导致第二阶段无法申报、认定,责任由申请人本人自行承担。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申请人网上报名核验学籍、学历时,应通过下载学信网APP进行授权操作(具体操作办法见报名网站“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13相关说明)。
1.时间安排
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材料初审和网上确认,由我中心分两个阶段完成,暂定4月30日前完成第一阶段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社会人员和已取得相应学历在校生的网上确认及体检等环节;5月30日前完成第一阶段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他人员的网上确认及体检等环节;6月30日完成第二阶段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网上确认及体检等环节。具体日程安排以“南昌经开区教文体事业发展中心”公众号公布为准。
申报高中(含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资格审查经我中心审查确认通过后,由市教育局认定。
2.办理事项
(1)社会人员将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或有效期内居住证扫描件上传至网报系统;符合认定条件的本地高校在校生由学校统一汇总名单盖章交我中心(本地高校在校生在网报后应及时与本校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5)。
(2)证书照片粘贴、邮寄地址信息页(附件4):申请人应提交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2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需填写邮寄地址(邮寄地址以系统填报为准),其证书由我中心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到付)给申请人本人;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需填写邮寄地址,其证书由市教育局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给申请人本人。
(3)体检表(附件3):根据《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组织申请人统一体检,体检医院在申请人员体检后,出具体检报告给申请人,并将体检报告和体检结论PDF版汇总报我中心,我中心根据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进行认定,体检合格方可认定。
(4)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我中心发布的注意事项,社会人员网上办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系统相关材料上传;符合认定条件的本地高校在校生,由学校统一汇总并收集学生的证书照片粘贴、邮寄地址信息页等材料,并在我中心规定时间内携带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审核。对于网上无法比对的户籍(居住证)材料、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5)申请人国(境)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6)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7)本地高校应届毕业生于6月23日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中完成毕业证核验,逾期未核验的视为认定不合格。
(8)申请人需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本人教师资格认定情况;我中心将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给申请人留言、发送认定情况,如申请人未及时按我中心留言提交补充认定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请认定。
(9)教师资格证明由我中心认定专家委员会出具(含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