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规事实确认
• 处罚机构:南昌市西湖区医保局
• 处罚时间:2026年1月23日
• 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二、具体违规行为
1. 重复收费
• 涉及项目:玻璃体切除术、心电监测等12,057人次
• 违规金额:98,020.26元
2. 超标准收费
• 涉及项目:鼻腔泪囊吻合术、视网膜修复术等4,865人次
• 违规金额:110,972.91元
3. 串换收费
• 涉及项目:白内障超声乳化术等279人次
• 违规金额:179,225.79元
4. 超医保支付范围
• 涉及项目:雷珠单抗注射液等362人次
• 违规金额:70,891.30元
5. 过度检查
• 涉及项目:糖化血红蛋白检测等4,107人次
• 违规金额:45,547.18元
6. 超执业范围
• 涉及人次:78次
• 违规金额:10,314.51元
三、处罚结果
• 退回金额:514,971.95元
• 罚款金额:772,457.93元(1.5倍罚款)
• 总金额:约130万元
四、违规总量
• 累计违规人次:21,748次
• 涉及项目总数:6大类
注:以上数据均来自南昌市西湖区医保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西医保处字(2026)第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