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上海钧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9138号1幢3层Y区33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MA1JMYPK1G。
法定代表人:饶永超,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上海稀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闵行区金都路4299号6幢1楼G45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0112MA1GBWJJ7X。
法定代表人:窦康元,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上海什马出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9138号1幢3层Y区377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MA1JMDE27K。
法定代表人:王侠,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九江隆普贸易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欣相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桂林街道庆丰路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1K11451W。
法定代表人:吴普龙,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未履行金额:4765438元。
举报联系电话:18879157852。
联系人:计法官团队。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