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时间:2026年04月15日,请考生于当天上午8:00前到达体检集合地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集合地点:广场南路133号(四附医院斜对面,往老福山方向走50米处)。
(三)体检标准:
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请所有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携带体检费用。
(五)其他要求:
1、准时到场: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于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期未到且未提前书面说明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身份核实:体检须本人参加,严禁他人代检,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3、饮食与作息:体检前请注意清淡饮食、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抽血、B超等空腹项目,请保持空腹8-12小时。
4、着装要求:为方便检查,请穿着轻便服装,避免穿戴有金属饰物的衣物或佩戴贵重饰品。女性考生请勿穿裙装,近视者请佩戴框架眼镜。
5、特殊情况报备:
(1)患有慢性病(如糖尿病、高血压等)的考生,请随身携带日常药物,并在检查前向医生说明情况。
(2)女性考生如遇生理期,请提前告知医护人员,尿常规及妇科检查可待经期结束后3天补检。
(3)已怀孕或可能怀孕的考生,请提交近期三甲医院出具的怀孕证明,可暂免X光放射检查。
6、配合检查:请配合完成所有规定项目检查。如需复查,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