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精神,加强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南昌县人民检察院与南昌县司法局近日联合出台了《公益诉讼资金提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该实施办法对公益诉讼资金提存制度的案件适用范围、使用程序等内容进行详细规定,为今后我县协作开展公益诉讼资金提存工作提供了制度规范和操作样本。
公益诉讼作为一项着眼于保护公共利益的司法制度,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大民心工程,但实践中对如何妥善保管、监督、使用公益诉讼资金成为该类案件办理的难点。为妥善解决这些困难,该实施办法详细规定了公益诉讼资金的收取、管理和使用流程,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大成公证处联合中信银行共同打造了账户监管系统,以实现司法办案机关和行政主管部门对公益诉讼资金的共同监管。
公益诉讼资金提存制度,是我县探索“公证+司法辅助”又一创新举措。今后,我县公证机构将充分发挥公证提存职能作用,规范公益诉讼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升公益诉讼案件的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