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 等民办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和《南昌市民办中小学校 年度检查实施办法》(洪教规字〔2026〕1号),市教育局 组织对全市市管民办中小学校(含中职)开展年度检查工作, 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合格等次学校(共21所)
南昌市第五中学实验学校、南昌少春中学、南昌市雷式学校、南昌知行中学、南昌当代学校、南昌现代外国语学校、 南昌现代交通学校、江西科技学院附属中学、南昌市致远双 语学校、南昌市麻丘高级中学、南昌运输职业技术学校、南 昌市第五高级中学有限公司、南昌育山高级中学有限公司、 南昌向远轨道技术学校、江西省中山舞蹈中等专业学校、南昌市立德朝阳中学、南昌启华双语学校、南昌民德学校、南 昌天行创世纪学校、南昌市复兴外国语学校、南昌宏宇学校 等21所学校为合格等次学校。
二、基本合格等次学校(共3所)
南昌雷式厚一实验中学、南昌当代职业高中、江右艺术 高中等3所学校为基本合格等次学校。
希望各市管民办中小学校以年检评估为契机,依据年检 反映出的问题,依规依标制定整改实施方案,认真扎实做好 整改工作。 年检是促进民办学校规范发展的手段,重在以评促改、以评促建。
各市管民办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进 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办学水平,为推进南昌市民办教育 健康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