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成绩总分为250分。其中,专业考核满分为100分;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为50分。专业考核、综合面试及格分均为60分。任一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总成绩和加试成绩合格者,将复试总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计算后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
一志愿考生:(初试分数/初试总分值)*60+(复试总分/250)*40;
注:初试总分值即考生初试各科目满分值相加。所有成绩均只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3.未参加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者,视作放弃复试,不予录取。复试合格的考生,录取时分专业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同分者依次按照初试总成绩、初试业务课总成绩、初试外国语成绩、复试笔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排序)。其中,专业型研究生录取排名末位的若干名学生,其培养单位为南昌医学院,具体人数以上级部门下达的指标为准)。
4.凡资格审查、政审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未按要求参加加试、体检结论属于不能录取之列、弄虚作假者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等,均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