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昌俚(黎)语
南昌方言溯源
解说“颜色”
黎传绪
南昌方言里有些表示“颜色”的词独具特色,不需要、也不能够加程度副词(诸如:最、特别、很、非常、十分、格外、分外、相当……)修饰,因为它已经表示了颜色的程度。例如:煊(xuan)红(fong)、橘(jÜ、入声)绿(lÜ、入声)、鳝(seng)黄(wang)、岫(xiu)青(qiʌŋ)、笃(du、入声)紫、札(zʌ、入声)白(pa、入声)、蔑黑(mie、入声)、蔑乌。
“煊红”(也写作“炫红”“暄红”),不是一般的“红”,而是非常“红”、特别“红”,甚至“红”得如同“火光”耀眼,可谓“红红火火”。“煊”字,《新华字典》解释:“古同‘暄’,温暖;引申光亮鲜红。”
清末民初的著名学者章太炎在《新方言》中解释:“淮南、浙西谓明赤曰炫红。”章太炎是浙江人,他不知道我们南昌人也说“煊红(炫红)(暄红)”。
“煊红(炫红、暄红)”是民间百姓的口语。最早的文字记载出现在古白话小说《海上尘天影》(清光绪年间、作者邹弢):“是日为十月十三,徐家巷西首一带土冈,有枫叶五六株,对着西轩,一色煊红,云蒸霞蔚。”
“煊红(炫红、暄红)”一词在社会上广泛流行。例如:
朱瘦菊(民国鸳鸯蝴蝶派代表作家)的《歇浦潮》:“被人抢白几句,顿时面孔煊红,半晌开不得口。”
苏南弹词《玉蜻蜓》(民间手抄本):“小丫头面皮一煊红,低头立在廊下不敢作声。”
江西赣剧《花园私会》(民间手抄本):“书生道破小姐心事,玉面煊红,倚立花前默然无语。”
晚清沪上小报《游戏报》:“檐前石榴开得炫红,晴日光影落阶前,灿然夺目。”
民国游记《浙东闲记》:“晓日暄红,山桃沐暖阳次第绽开,色泽温润。”
“橘绿”,像“橘子”一样“绿”。在南昌话里不是一般的“绿”,而是非常“绿”、特别“绿”,“绿”得鲜艳、亮丽。
“橘绿”一词出自北宋苏轼《赠刘景文》:“荷尽已无擎雨盖,菊残犹有傲霜枝。一年好景君须记,最是橙黄橘绿时。”农历十月、初冬时节,橙子已经黄了,橘子还是碧绿。南宋胡仔的《苕溪渔隐丛话》注解:“初冬百卉零落,荷枯菊凋,独橙实黄熟,橘实犹青,此一年佳景。”
苏轼(东坡)是古代最著名的文人,他的“橙黄”“橘绿”被人们纷纷仿效,于是乎“橙黄”“橘绿”也就成了社会上通行的固定词汇。
秦观是“苏门四学士之首”,他在《摸鱼儿・重九》中直接化用老师的名句:“一年好景真须记,橘绿橙黄时候。”
南宋右丞相洪适也是频频“照搬不误”:“橘绿橙黄时节好,舞停歌罢门墙隔。”(《满江红》)“九日又重阳,橘绿又橙黄。”(《生查子》)
元朝元丘处机《望江南》:“霜天静,橘绿满林霜。”
从明代中期开始,“橘绿”不再专指“橘子绿”,而是泛指“像橘子一样”的“绿色”。例如:
明代万历年间的《禅真逸史》:“陈阿保头戴大顶帽子,身穿橘绿纻丝旋褶。”
明末清初的《醒世恒言》:“丫鬟俱着橘绿布衫、月白裙,分列阶下伺候。”
清代嘉庆年间的《红楼复梦》:“靠窗设紫檀矮几,上铺橘绿西洋绒垫,旁列豆青瓷瓶、蜜蜡摆件。”
清朝末年的《官场现形记》“跟班小厮,一例橘绿粗布号褂、青布绑腿,立在辕门两侧。”
民国时期张爱玲的《金锁记》:“葱绿、苔绿、橘绿、水绿、翡翠绿,丫鬟婢女偶着橘绿短褂,为成衣固定色号。”
大文人周作人在《苦竹杂记》里也说:“旧年收得东洋棉毯,底色橘绿,暗织兰草纹样,铺于藤榻。”
三、“鳝黄”,像“鳝鱼的肚子一样”的“黄色”。“鳝黄”在南昌话里不是一般的“黄”,而是非常“黄”、特别“黄”,“黄”得清纯、明亮。
鳝鱼的脊背是青褐、黑棕、密布细碎的斑点。鳝鱼的腹部、体侧是淡黄、橙黄、黄褐色。古时候,人们把鳝鱼叫作“黄鳝”。北宋的朝廷辨验药材官寇宗奭(shì)在《本草衍义》中说:“腹下黄,世谓之黄鳝。”
“鳝黄”最早是指瓷器的釉色。清朝乾隆年间的《南窑笔记》(景德镇窑工手记)记载:“蛇皮绿、鳝黄,皆窑变杂色,康、雍官窑多制。”清朝末年的瓷学典籍《陶雅》记载:“鳝鱼皮以成化仿宋者为上,鳝黄釉斑驳含青褐,古窑上品。”
清代中期之后,“鳝黄”作为特指的黄色在社会上广泛流行。例如:
清朝乾隆年间的白话小说《野叟曝言》:“老妪身披鳝黄葛布褙子,月白衬裙。”
清朝道光年间的白话小说《品花宝鉴》:“跟班仆从俱穿鳝黄粗布短褂,青布绑腿,分立门侧。”
民国时期张恨水的《金粉世家》:“老妈子一身鳝黄洋布长衫,捧着茶盘缓步而入。”
现代作家汪曾祺的《大淖记事》:“老掌柜裹一身鳝黄粗布短褂,布面磨出细碎暗褐斑点,像陈年鳝皮。”
现代作家陆文夫的《美食家》:“堂倌系着鳝黄粗布围裙,油迹浸透布身,黄调愈发暗沉,是苏州老店百年不变的工装配色。”
“岫(xiù)青”,像“青山一样”的“青色”。
南昌话里的“岫青”,不是一般的“青”,而是专指因为受伤、被打皮肤上显现出来的“青”(即“瘀青”)。例如:明代冯梦龙《醒世恒言》:“被恶奴揪翻在地,拳打脚踢,打得周身青一块紫一块,动弹不得,卧在地上半日方醒。”清代曹雪芹《红楼梦》:“贾政命小厮们按在凳上,板子如雨,宝玉腿上青紫肿溃,遍体瘀斑。”
岫(xiù):山峦、峰岩、远山。“岫青”本指远山在晨昏雾气里的青色。古代山水画中的“岫青”介于“苍青”、“灰青绿”之间。
“岫青”是一个非常优雅的词藻,据说初唐的王勃是第一个运用“岫青”的诗人。《早春野望》:“江旷春潮白,山长晓岫青。他乡临睨极,花柳映边亭。”
含有“岫青”的名句太多啦,略举几例:宋・周邦彦《玉楼春》“烟中列岫青无数,雁背夕阳红欲暮。”元・元天锡《送曹溪参学允珠游岭南诗》“指点前头列岫青,晓晴幽谷踏溪声。”明・杨基《登灵岩》“乱峰浮岫青,孤塔倚云白出自。”清・查慎行《山中雨后》“雨余岚气合,过雨满岫青。”
古人对于被打得皮肤“瘀青”,描写得都很直白。例如:《醒世姻缘传》“寄姐拿棒乱殴,狄希陈满身青紫,无处躲藏。”《三侠五义》“庄客棍棒齐下,贼人遍体乌青,束手就缚。”清代梆子戏《杀狗劝夫》“宾白:被恶奴揪打,胳膊腿尽是青瘀伤痕。”
自古以来,敢把优雅的“岫青”来替代通俗的“瘀青”,大概只有南昌人了。上网搜索了一下,全国各地都没有这个方言。
“笃紫”,比“瘀青”(“岫青”)的颜色更深,接近黑色的“紫色”。
比“瘀青”更深的颜色,社会上普遍说的是:“紫”、“青紫”、“乌紫”、“瘀紫”。例如:《红楼梦》“宝玉挨打,满身青紫瘀肿,袭人查看腿间大片青黑发紫瘀伤。”《三侠五义》“一拳正中面门,打得鼻青眼紫,半边面皮胀紫。”《义侠记》“拳脚所伤,臂上瘀紫连片,皮肉青黑发胀。”《黄花峪》“拳脚殴击,唇破腮青,皮肉青肿,磕碰伤处泛紫黑瘀色。”清代说唱弹词“一顿拳脚身难躲,身上青红又紫乌;跌扑尘埃皮肉破,肿处沉沉紫黑浮。”
“笃紫”是南昌特有的方言,是南昌人的创造。“笃”字很难说有什么意义,只是根据“读音”借来的“字形”而已。
《南昌方言志》(刘纶鑫,江西人民出版社 1998)方言词条:“笃紫:皮下重度瘀青深紫色。”
现在在《江西传统采茶戏口述记录本》还能找到“笃紫”的遗存:
民国22年南昌县采茶艺人手抄《打老婆》小戏:“一巴掌掴在面腮,半边面皮打得笃紫发胀”
民国31年进贤三脚班手抄本《邻里斗殴》:“一脚绊倒阶前,膝盖磕得笃紫乌青,肿起寸许。”
丰城民国残本公案小戏:“脖颈拧得笃紫,哭嚎半日动弹不得。”
在南昌方言里,“笃紫”除了表示被打得“瘀血”、皮肤成了接近黑色的紫色,因为寒冷嘴唇冻得发黑,也叫“笃紫”。
“札白”,不是一般的“白”、“雪白”,而是专指因为得病、受惊、受寒,脸上毫无血色、脸色“煞白”“惨白”。
《南昌方言词典(熊正辉)》:“[tsaʔ⁸白],札白,脸色煞白、惨白。”
《赣语大辞典》:“札白(za 白),中古层遗存词,赣中(南昌、临川、丰城)全域通行。”
“札,侧八切。”(《广韵・黠韵》)在南昌话里,“札”读“zʌ、入声”,依旧保留了唐代时的古音。
在“zʌ(入声)白”一词里,“zʌ(入声)”表示“毫无血色”的意思,只有“读音”而没有“字形”,人们只好借“札”字来表示读音。在文字学上这叫作“假借”,古书中也有人写作“扎白”、“乍白”、“仄白”。
“札白”是下里巴人的口语,高雅的文人是不屑一“说”的,因此在古代的诗文中找不到一丝一毫的踪迹。我们只能在民间地方戏曲、弹词、说唱的手抄本中搜寻到一些遗存。例如:
明代中期的《落难姻缘词话》(民间手抄残卷弹词手抄本):“忽见强人持刀闯门,妇人唬得面皮扎白,寸步难移。”
明代末年的《清官断案采茶戏》(赣地采茶戏手抄本):“官差突至堂上,员外一见,脸面札白,浑身打颤。”
清代康熙年间的《观音救难宝卷》(民间手抄本)::毒蛇窜出,牧童吓得面膛扎白,倒地昏晕。”
清代雍正年间的《珍珠塔宝卷》(民间手抄本):“忽闻凶信,小姐容颜札白,泪落衣襟。”
清代嘉庆年间的南昌采茶戏《乌盆记》(原始脚本):“鬼魂现身,公差吓得一张脸札白,手脚发软。”
民国初年的《江西南昌采茶戏石印小唱本》(市面流通通俗刊本):“猛虎跳出山林,樵夫吓得脸面札白,瘫坐尘埃。”
七、“蔑黑”“蔑乌”,不是一般的“乌黑”,是“非常”黑、“特别”黑,既可以指物体的“黑色”,也可以指天色的“昏暗”。
“蔑”,《说文解字》:“劳目无精也。从,人劳则蔑然;从戍。莫结切。”“蔑”是会意字:,是眼睛歪斜而无神的意思。戍,是戍守之人。合在一起表示“戍守之人因为值守时间太长、过于疲劳,以致两眼无光、视力丧失”。
“蔑”字从“视而不见”的本义引申出“两眼一抹黑”、“一片乌黑”的意义。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引申凡物阴暗黝黑皆可云蔑。”因此,和“黑”、“乌”组成“同义合成词”——“蔑黑”、“蔑乌”。
明代嘉靖年间《南昌府志・风俗方言》:“天阴沉全黑,土语称蔑乌,古江东旧语。”
清代《通俗编・方言》:“江南赣楚俗,天色沉暗全黑,呼蔑乌;物如墨色,呼蔑黑,源於古目暗之蔑。”
清代同治年间《新建县志・方言》:“凡物色深黑,乡俗呼蔑黑;阴天四野昏暗,谓之蔑乌。”
民国时期《赣语考原》:“南昌入声 mie,本字‘蔑,莫结切’,古义目暗,方言专指乌黑,蔑乌、蔑黑爲赣语存古词。”
南昌有一句俗语:“小字蔑蔑黑,大字不认(ning)得。”大意是:“一字不识”,对于“小字”、只看到一片黑色,对于“大字”、一个也不认识。
黎传绪
男,1950年12月31日出生,汉族,江西南昌人。江西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馆员,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硕导,江西省省情教育专家,江西省教育厅国培计划语文学科专家组首席专家,江西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首席专家,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数十年来致力于古代汉语、中华传统文化和南昌地方文化的教学和研究,其学术成果在我省文化界及全国语言文字界颇具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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