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综合考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目标、普通高中教育资源等因素科学编制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深入挖潜普通高中学位,有序增加普通高中学位供给。在渡峰时期适当放宽学校规模和班额标准,严控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加强县域高中建设,充分保障学生就读高中需求。
全县公办高中招生计划由教体局负责制定下达,全县民办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由学校提出申请、县教体局根据学校办学条件、上一年度规范办学及年检情况制定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执行。
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自主招生的相关政策,普通高中特长班(生)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经教体局审定后,面向社会公布。
根据《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昌市2026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洪教普高字〔2026〕1号)文件规定,省级重点中学统招计划的70%作为均衡生招生计划,均衡生招生计划分配情况另行公布。均衡生资格认定,按照《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内容执行。
南昌县综合高级中学普高班招生计划报市教育局核定后公布。
(二)考试报名
按照《关于印发<南昌市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实施方案>的通知》(洪考院中字〔2026〕2号)执行。报名信息采集和报名信息确认工作已于3月5日-3月17日和3月18日-23日完成,不再进行补报。
(三)考试科目
实行初中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两考合一,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考试时间于6月17日至19日进行,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及理化实验操作考查。其中,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合卷考试(开卷),物理与化学实行同场分卷考试。各文化考试科目使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的全省卷,总分740分,即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20分)、物理80分、化学7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80分,体育考试60分,理化实验操作考查各5分。
2026届初三毕业生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实行A、B、C、D等级呈现。成绩达到C等及以上的考生才能在今年高中阶段招生志愿填报中填报普通高中志愿。
英语听力测试时间15分钟。听力残疾的考生可凭听力残疾证明或三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专项鉴定证明选择英语听力免试,其英语科目总分按考生笔试分数×1.2计算,也可选择参加英语听力测试。二者均选的以英语听力测试成绩计算总分。
(四)考试组织
报考普通高中类和高、中职类的考生统一编排考场,考试实行循环交叉监考。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文化科目评卷、统分、登分。
残疾考生需要在考试过程中提供“合理便利”服务的,可向教育考试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具体办法参照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教学〔2017〕4号)执行。
(五)志愿设置
2026年,我县高中阶段招生设置3个批次,包括提前批次、普高批次和中职批次。
(1)提前批次:参照南昌市提前批次执行。
(2)普高批次:拟设置11个普高志愿,即1个均衡志愿,10个统招志愿,实行“估分网上填报志愿”。其中,考生在10个统招志愿中最多可填报1个特长志愿。
“先均衡后统招”,均衡志愿为莲塘一中(在澄湖校区和滨江校区二选一)和莲塘二中。
统招志愿:莲塘一中(在澄湖校区和滨江校区二选一)、莲塘二中、莲塘二中特长生、莲塘三中、莲塘三中特长生、东新中学、东新中学特长生、南昌县综合高级中学普通高中部、南昌县综合高级中学普通高中部特长生、南昌县向塘第二中学、南昌市阳光博思高级中学、南昌恒豫学校、南昌恒豫学校特长生、南昌力迈学校、南昌聚仁高级中学、南昌市文演高级中学、南昌市东方明珠高级中学、南昌县立诚学校、南昌县立诚学校特长生。
(3)中职批次:南昌县综合高级中学等中职招生,其他中职学校招生根据省市教育考试院统筹安排录取。
(六)录取工作
高中阶段录取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实行全面网上管理并组织实施。各学校录取前,按照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初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划定各学校最低控制线和各校录取线,并根据各校招生计划按不低于1︰1的比例依次检索投档;录取学校限时阅档、打印录取通知书并通知学生报到。已被提前批次或普高批次录取但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普通高中录取资格,只能进入中职批次录取;已报到的考生则不可退档,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普通高中录取资格,只能进入中职批次录取。具体办法和安排详见南昌市教育考试院印发的《南昌市2026年城区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办法》。
1.普通高中录取。
(1)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依次
检索投档。一是坚持分批次择优录取,即划定各校统招分数线,按照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和志愿依次检索投档;二是坚持按先后顺序录取,即按提前批次志愿、普高批次均衡志愿、普高批次统招志愿(含特长志愿)的顺序录取。其中,普高批次统招志愿(含特长志愿)为平行志愿,同一考生按照a、b、c、d……顺序依次进行投档录取;三是坚持计算机排序录取,即对每个考生进行多重排序(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考分相同的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检索投档。
(2)均衡志愿录取。学校对均衡生资格名单进行审定后由学校和考试中心进行存档,在均衡生录取结束后,因其他原因取消个人均衡生录取资格的不再对该校均衡生指标进行递补录取,所取消的均衡生指标数转为统招计划。
均衡招生实行最低分数线控制,按照考生所报均衡志愿分校择优录取,莲塘一中、莲塘二中均衡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相应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50分。未完成的均衡计划转为统招计划。
(3)莲塘一中录取。莲塘一中两个校区只设“莲塘一中”一个招生志愿代码,填报莲塘一中志愿同时,考生必须选择填报莲塘一中澄湖校区或莲塘一中滨江校区志愿(二选一),按“两校区”招生计划总数划定均衡生、统招生录取分数线,具体录取流程: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依次检索投档。按“两校区”招生计划总数划定均衡生、统招生录取分数线,具体录取流程:a.划定总录取分数线后依据莲塘一中“两校区”招生总计划数,按照考生志愿和分数进行总录取,建立莲塘一中录取总名单库。b.根据“两校区”招生计划数,按照考生选择校区志愿和录取成绩由高到低分别对莲塘一中澄湖校区和莲塘一中滨江校区进行录取,录满各自规定计划为止。c.志愿填报选择校区人数与招生计划数有出入的先对志愿填报人数大于计划数的校区按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取计划数外的考生统一调剂到录取计划数有缺额的校区,补齐招生计划数。
(4)海军航空实验班录取。经省教育厅和海军招飞办批准,南昌二中面向全省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40名组建海军航空实验班,具体报考和录取办法按《关于做好2026年海军航空实验班招录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6〕11号)文件执行。
(5)特长(班)生招生录取。执行省教育厅关于自主招生的相关政策。经县教体局审核同意招收特长班(生)的普通高中学校,按照要求制定本校特长班(生)招生方案(含学校简介、招生项目、专业测试、报名办法、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专业测试成绩要求、报考咨询、招生监督等),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统一向社会发布。
特长生招生录取实行普通高中最低分数线控制,学生就读期间原则上不得转入普通班级。体育类特长生(体教融合培养生)录取分数不得低于报考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的65%且学考体育考试成绩不得低于54分;其他招生项目特长生录取分数不得低于报考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的75%。报考艺术特长生美术、书法项目的考生学考美术考试成绩须达到合格标准;报考艺术特长生音乐、舞蹈项目的考生学考音乐考试成绩须达到合格标准。
为扎实推进体教融合工作深度开展,今年我县部分普通高中学校继续招收体教融合培养生,实行招生计划单列,其招生及培养参照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体教融合发展的通知》(洪体发〔2023〕17号)执行。优秀运动员招生计划单列,具体招生办法按照《南昌县普通高中招录优秀运动员实施细则》执行。
各招生学校专业测试内容应严格按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特长生招生方案设置。普通高中体育类(体教融合培养生)、艺术类(含音乐、器乐、舞蹈、美术、书法、传媒)特长生专业测试继续执行市级标准,各招生学校可根据自身需求在完成市级考核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专业加试,专业测试时间在县教体局的指导下统筹安排。2026年,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测试由各学校从市教育局专家库,高校体育艺术院系,市级及以上体育艺术协会、团体中随机抽取具备相应资格的专家进行现场指导,并全程参与测试、评(阅)卷和统分等各个环节。
各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班(生)录取结果应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6)综合高中学校普通高中部录取。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综合高中学校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5〕14号)要求,省内独立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试点学校设置普通高中部,2025年南昌县综合高级中学纳入试点,招收普通高中学生。今年继续执行,招生范围与区域内普通高中一致。
(7)补报志愿录取。县教育考试中心在普高批次录取结束后,将公布该批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及其缺额计划数,进行补报志愿。凡未被该批次录取且考分达到缺额招生计划学校统招线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补报2个志愿。县教育考试中心和根据补报志愿情况,按学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补报志愿,经补报志愿且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退档即视为放弃今年的普通高中录取资格,只能进入中职批次录取。
(8)民办学校录取。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含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报名要求、招录要求、时间安排、最低分数线、收费标准等)和招生简章应于6月10日前报教育股备案,未经备案不得对外公布和宣传。民办学校不得招收其他学校已录取且未注销录取资格的考生。民办学校收费按学校对外公示的标准执行。
(9)非本县学籍考生录取。严禁在外省义务教育学校毕业的非本县户籍学生录取本县普通高中和办理普通高中学籍。对具有本县户籍、未在户籍地义务教育学校报考但须回本县录取普通高中的学生,须在录取结束前,执初中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招考部门出具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含总成绩、各科成绩、当地考试成绩满分及网上成绩查询方式)及户籍证明材料,经县教育考试中心审核录取资格,依据折算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填报的参考志愿统筹安排录取。考生户籍须以家庭为单位的居民户籍,且3年内未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学校或其他单位集体户籍、投靠亲属户籍、与户主无亲属关系户籍等不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户籍依据。
2.中职学校类。
县属中职学校招生要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审定的招生计划,招收应届、历届初中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学生,录取的学生原则上应取得中考报名序号,原则上应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中职学校录取考生分为两个阶段,分别为志愿录取和自主招生。志愿录取根据考生志愿填报情况,依据排序名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录取。中职学校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不再进行志愿征集,由中职学校进行自主招生。在招生工作结束后,按相关要求在招生录取统一平台办理录取手续。
严格执行先办理录取后注册学籍的流程,严禁未办理录取手续直接注册。市教育局根据省、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录取名单办理学籍注册。
其他中职院校录取工作参照省市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