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核验时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按对应的入学类型依次排序)
(一)有沈北新区实际居住房产并取得房产证:
1.学生户口簿。(复印学生页、首页、户主页、父母页)。
2.房产证(如果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学生、父母双方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并提供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或使用“辽事通”APP进行查询并打印)。
3.如房屋所有人为父或母单独所有,家长需提供结婚证(需提供复印件);如夫妻双方离异状态,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需提供复印件)。
4.学生出生证明。
(二)有沈北新区实际居住房产但未取得房产证(期房不可用)
1.学生户口簿(复印学生页、首页、户主页、父母页)。
2.已备案的购房合同2、3、4、7页,预售合同7、8、9、12、13页、购房发票、完税证明、入住通知单(如果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学生、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并提供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或使用“辽事通”APP进行查询并打印)。
3.如房屋所有人为父或母单独所有,家长需提供结婚证;如夫妻双方离异状态,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
4.学生出生证明。
(三)有沈北新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1.学生户口簿。(复印学生页、首页、户主页、父母页)。
2.认购书、安置协议、缴费收据、入住通知单(如果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学生、父母双方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并提供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或使用“辽事通”APP进行查询并打印)。
3.如房屋所有人为父或母单独所有,家长需提供结婚证;如夫妻双方离异状态,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
4.学生出生证明。
(四)只有沈北新区户口无沈北新区实际居住房产:
1.学生户口簿,户主是学生法定监护人,学生与父、母同户。如果户主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需学生、父母双方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
2.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或使用“辽事通”APP进行查询并打印)。
3.如夫妻双方离异状态,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
4.学生出生证明。(五)无沈北新区实际居住房产和户口的外省市来沈北务工人员(含租住沈北新区公租房、廉租房住户):
1.学生户口簿。(复印学生页、首页、户主页、父母页)。
2.父母居住证或领取凭证。
3.租房协议。
4.学生出生证明。
5.如果是公租房、廉租房的还需提供“沈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包含社区、街道、区、市住房保障部门等相关部门的盖章审批手续,并提供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或使用“辽事通”APP进行查询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