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昌北国际机场T2航站楼广告业务资源2026年第三期招商公示
为进一步优化南昌昌北国际机场全域广告资源布局,全面提升媒体资源品质与商业运营价值,依据南昌昌北国际机场广告媒体规划调整方案,经审议决策,拟对T2航站楼内部分广告媒体资源实施新增建设与改造升级,相关事项现公示如下:
本次公示新增5组、改造3组媒体资源销售信息,共计11块媒体资源,分为以下8个项目:
项目一:新增灯箱类媒体,媒体编号为JXKHN-23N-D022,设于T2航站楼7号出口门楣核心区,地理位置得天独厚。此处可完整覆盖抵达旅客、接送随行人员两大客流群体,受众曝光无死角,视觉冲击力强,品牌展示效果出众,具备极高的商业投放与开发价值。该灯箱按传媒业务部建设标准实施,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媒体建设完成验收合格后,资产归属江西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JXKHN-21N-D022点位
项目二:新增全息无影透明屏媒体,媒体编号为JXKHN-CW-L001,设于T2航站楼2号门外玻璃幕墙方位。超宽大屏打造沉浸式动态视觉,科技感与视觉冲击力十足,全面覆盖出发旅客、送站人群,全域可视无遮挡,品牌展示效果优异,商业投放及开发价值突出。该LED屏按传媒业务部建设标准实施,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媒体建设完成验收合格后,资产归属江西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JXKHN-CW-L001点位图
项目三:新增灯箱类媒体,媒体编号为JXKHN-23N-D037,设于T2航站楼出发C区安检及旅客通行必经区域,采用无边框设计,适配高端质感品牌宣传。全域覆盖全部出港旅客,曝光全面,视觉表现力强,商业投放与开发价值突出。该灯箱按传媒业务部建设标准实施,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媒体建设完成验收合格后,资产归属江西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JXKHN-23N-D037点位图
项目四:新增2座图腾柱灯箱类媒体,媒体编号为JXKHN-23N-D035、D036,设于T2航站楼出发大厅A/B与B/C值机岛中间通道,区域位置优势显著。点位全覆盖出港旅客,可视曝光全面,视觉呈现效果突出,商业投放与开发价值可观。该灯箱按传媒业务部建设标准实施,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媒体建设完成验收合格后,资产归属江西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JXKHN-23N-D035、36点位图
项目五:新增高立柱LED屏媒体,媒体编号为JXKHN-CW-G002,设于航站楼户外停车场区域,全覆盖进出场车辆,点位优势突出。媒体可全面覆盖停车场全域往来客流,曝光视野无死角,视觉表现力强,品牌传播效果优异,商业价值突出。该立柱媒体规划已纳入南昌昌北国际机场整体市场发展规划。项目各类政府审批、备案手续由承租方负责办理,整体建设按照传媒业务部统一标准落地实施,全部建设成本由承租方承担。待项目完工验收通过,媒体资产产权归江西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JXKHN-CW-G002点位图
项目六:原3块LED屏媒体改造为1块灯箱及2块LED屏媒体,改造后媒体编号为JXKHN-21N-D023/L001(原编号:JXKHN-21N-L001),位于T2航站楼到港旅客出口黄金区域,是到港客流必经视觉触点。媒体直面全部到港旅客及接送随行人员,全域曝光无遮挡,画面呈现张力强,能够高效传递品牌形象,商业开发与投放价值稀缺。该灯箱及LED屏媒体按传媒业务部建设标准实施,媒体改造后面积由41.59㎡扩至64.62㎡,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媒体建设完成验收合格后,资产归属江西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JXKHN-21N-D023/L001点位图
JXKHN-21N-D023效果示意图
项目七:将原灯箱原址扩大升级为造型灯箱类媒体,媒体编号为JXKHN-21N-D003,位于T2航站楼到达厅出口黄金点位,是到港客流的必经视觉触点。媒体直面全部抵达旅客与接送随行人员,全域可视无遮挡,造型化设计强化视觉张力,品牌呈现效果出众,具备稀缺的商业投放与开发价值。该灯箱按传媒业务部建设标准实施,媒体改造后面积由20.98㎡扩至31.38㎡,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媒体建设完成验收合格后,资产归属江西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JXKHN-21N-D003点位图
项目八:将原灯箱在原址改造为LED屏电子类媒体,改造后媒体编号为JXKHN-23N-L003(原编号JXKHN-23N-D013),位于T2 航站楼出发A指廊黄金动线,是A区出港旅客的必经视觉触点。媒体高频覆盖全部出发客流,全域可视无遮挡,动态画面强化视觉张力,品牌传播效果出众,具备稀缺的商业投放与开发价值。该灯箱按传媒业务部建设标准实施,媒体改造后面积不变,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媒体建设完成验收合格后,资产归属江西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JXKHN-23N-L003点位图
公示项目经营期为一年或两年,由参与公司自主选择。
1、广告代理公司资质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合法的国内广告发布和广告代理资质,且应具有合法经营媒体项目的相关资质。
(3)截至公告发布日(2026年6月24日),意向公司注册资金应不低于人民币 50 万元 。
(4)截至公告发布日(2026年6月24日),具备2年以上广告经营经验。
(5)截至公告发布日(2026年6月24日)前两个年度(24个月)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以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6)与公示方的合作中,截至公告发布日(2026年6月24日),参与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与公示方不得存在合同欠款;
(7)截至公告发布日(2026年6月24日),与公示方不存在未结诉讼、仲裁案件,或未执行完毕的生效法律文书。
(8)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报价。
2、直接客户资质要求如下:
(1)政府部门(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3)守法经营,诚实守信,具有较高的认知度和美誉度。
(4)截至公告发布日(2026年6月24日)前两个年度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以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近两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5)截至公告发布日(2026年6月24日),与公示方不存在未结诉讼、仲裁案件,或未执行完毕的生效法律文书。
(6)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报价。
(一)意向保证金缴纳时间
1、上述8个项目的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经营意向。意向参与公司须在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6月30日下午16:00前报名并缴纳意向保证金,每个项目的经营意向保证金为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如经营意向保证金未按时到账,则视为未按期缴纳。经营意向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提供的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 江西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昌北机 场支行
账号:36001050890050000017
在转账凭证中“用途”一栏注明“南昌昌北机场媒体资源项目意向保证金”字样。
2、参与报价公司仅需对意向项目进行整体报价。公示项目经营期为一年或两年,参与报价公司的公司只需对第一年广告费进行报价,如选择经营年限为两年,则第二年的广告费金额在上一年价格基础上提高3%,即第二年广告费为第一年广告费的103%。
3、本次公示的每个项目中,公示期内参与报价公司仅有一家符合资质要求且响应价格高于该项目媒体底价的,以直接洽商方式推进合作,最终媒体经营条件以双方谈判后为准。如公示期内参与报价公司有二家(含)以上符合资质要求且响应价格高于该项目媒体底价的,我部启动公开招商程序。
若参与报价公司满足经营要求并收到签约通知函后,需在5个工作日完成合同签约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参与报价公司的意向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合同履约保证金);若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约,则视为主动放弃该媒体经营权,我部将有权对上述媒体另行销售,经营意向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若启动公开招商程序,我部将在收到参与报价公司书面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意向保证金。
(二)意向函递交时间
2026年7月1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向我部递交《经营意向函》(需密封并加盖公章)。
提交经营意向函应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非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受托人身份证明(如非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简介、购买文件网银付款电子回单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盖章的账户信息。
书面材料递交地址:南昌昌北国际机场内江西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传媒业务部301室
联系电话:0791-87653288
联系人:饶女士 18170940898
电子材料递交邮箱:raorao@cahs.com.cn
江西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传媒业务部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