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分中心、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昌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就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标准
(一)缴存基数
各缴存单位应按照职工2025年度(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月平均工资核定2026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上限为南昌市202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0165元。
(二)缴存限额
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7240元(含单位、个人部分),下限260元(含单位、个人部分)。
二、执行期限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的缴存年度时间为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三、申报时间
各缴存单位应在2026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集中办理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申报手续。该时段为固定申报周期,各缴存单位需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按时完成申报工作,逾期申报将影响2027年汇缴业务办理。
四、办理方式
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业务均通过网上渠道申报办理。
(一)缴存基数调整
缴存单位应按单位性质规范填报《缴存基数核定表》和《年度缴存清册》(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登录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系统将自动对接社保部门共享数据,实时比对职工社保缴费基数,数据不一致系统自动弹窗预警,单位须上传工资发放凭证等佐证材料核验。
(二)缴存比例调整
新开户企业可在5%-12%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已开户企业缴存比例调整办理方式如下:
1、降低比例
缴存单位填报《降低缴存比例申请表》,同步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文件原件(无职代会、工会的需全体职工签字决议)登录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办理。
2、提高比例
缴存单位填报《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登录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办理。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作为本单位缴存基数核算申报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须严格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严禁超标准缴存、低基数、差额缴存。
严谨核算:严格按政策规定列明基数项目组成,严格按计算标准核算基数,分单位性质规范填报《缴存基数核定表》,逐项核对职工工资的组成项目,确保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源头防控:缴存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审核机制,明确责任岗位,加强对缴存基数核算、申报等环节的监督,杜绝违规操作。
(二)提升服务效能。中心单位网厅“智能+人工”客服全面升级,为单位提供政策咨询、操作指导等服务,通过线上实时答疑协助单位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要求。
(三)保障职工知情权。缴存单位完成基数调整后,须同步向职工告知2026年度缴存基数、比例及月缴存额变动情况,确保职工知情权,接受职工监督。
(四)强化数据质量管理。中心将常态化开展职工基本信息核验工作。请各缴存单位在基数调整前,务必全面核实本单位职工缴存数据与社保参保信息的同步性,完善和核实法定代表人信息,确保中心系统登记信息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信息一致性。不一致的,需办理法定代表人信息变更业务后再提交年度基数调整业务。
咨询电话:0791-12345、0791-12329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