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决定
南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决定(2026年7月7日南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江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和省、市、县关于做好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2026年7月7日南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定: 一、南昌县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2026年9月9日同步进行换届选举; 二、南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10月底前召开; 三、各乡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于2026年9月底前召开。供稿:南昌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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