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科长吴小兵介绍,此次调整主要包含生育门诊和生育住院两块保障待遇。
生育门诊保障待遇方面,参加南昌市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和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配偶要参加居民医保,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且职工处于正常医保待遇享受期内,可享受。
生育住院保障待遇方面,参加南昌市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和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且职工处于正常医保待遇享受期内;参加南昌市居民医保的人员且在正常医保待遇享受期内,可享受。
吴小兵介绍,此次政策调整带来三个显著变化:取消乙类费用先行自付,产妇不用自己先垫一部分钱;生育门诊限额从1200元提高到2000元,产检多报800元;三级医院住院分娩从90%提高到100%,实现全额报销。跨省异地住院分娩的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同样享受报销待遇。
以一个普通产妇为例,一个生育周期下来,产检加住院分娩,比以前能多报销一两千元。吴小兵表示,该政策的落地实施将进一步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有利于南昌进一步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