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微企业招录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1. 补贴对象
招用毕业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型或微型企业,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2. 补贴标准
按企业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总额的2/3给予补贴(不含个人缴费部分)。
3. 补贴期限
最长不超过 1 年。
4. 申请材料
营业执照、劳动合同、高校毕业证书、社保缴费凭证、补贴申请表及人员名册。
5. 申请流程
企业通过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rst.jiangxi.gov.cn/jxrsdt/#/home)网上平台线上申报。
咨询电话
南昌高新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0791-88287087
二、企业招录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1.补贴对象
招用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各类企业(含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
2.补贴标准
按企业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费总额进行补贴(不含个人缴费部分)。
3.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4.申请材料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营业执照、补贴申请表。
5.申请流程
企业通过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rst.jiangxi.gov.cn/jxrsdt/#/home)网上平台线上申报。
6.咨询电话
南昌高新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0791-88287087
三、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1.补贴对象
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并实现灵活就业。
2.补贴标准
按江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为养老保险续费基数,以上年度南昌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前述缴费基数计算出的缴费总额的2/3。
3.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4.申请材料
身份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灵活就业证明、社保缴费凭证、社保卡
5.申请流程
本人向就业地乡镇(街道)人社所窗口线下申报→乡镇(街道)人社所受理初审→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复核→财政审核→拨付资金。
6.咨询电话
南昌高新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0791-88287087
艾溪湖人社所:0791-88133368
昌东镇人社所:0791-88357218
麻丘镇人社所:0791-88259081
鲤鱼洲管理处:0791-85972091
四、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1. 补贴对象
毕业2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 补贴标准
按江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为养老保险续费基数,以上年度南昌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前述缴费基数计算出的缴费总额的2/3。
3. 补贴期限
最长 2年
4. 申请材料
学历证明、灵活就业证明、社保缴费凭证
5.申请流程
本人向就业地乡镇(街道)人社所窗口线下申报→乡镇(街道)人社所受理初审→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复核→财政审核→拨付资金。
6.咨询电话
南昌高新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0791-88287087
艾溪湖人社所:0791-88133368
昌东镇人社所:0791-88357218
麻丘镇人社所:0791-88259081
鲤鱼洲管理处:0791-85972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