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同时满足“就业困难人员身份”和“已实现灵活就业”两个条件,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个人灵活就业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可享受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其中“就业困难人员身份”需要事先认定。
二、所需材料
1、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
2、《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留存)
3、《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
4、《就业困难人员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承诺书》
5、社保缴费证明
6、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份,可通过数据平台查询的,不需要提供)
三、业务办理流程
1、失业登记;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
3、主动就业、实现灵活就业并进行灵活就业登记;
4、灵活就业状态认定;
5、向灵活就业所在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申领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原则上每3个月至少申报一次。
(其中4、5可合并进行)
乡镇、村(社区)原则上每1个月要入户实地核查一次,并在江西省公共就业信息系统中予以标注。
备注:乡镇经过初审后,送县就业部门予以复审,符合条件的,转账到个人银行卡。
四、办理方式
一、网上办理:直接到支付宝--“赣服通”--社保--人社专区--就业创业--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选择办理。
二、现场办理:安义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各乡镇便民中心、相关村、社区
五、咨询电话
0791-83416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