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
2.身心健康,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二)必要条件:
1.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信网可查,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
2.证书:持有高中学段及以上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以后出生),教学骨干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优先条件: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及“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
2.具备三年及以上对应高中教学经历者优先;
3.教学业绩突出,获评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或获得省市区级优质课、说课比赛奖项人员;
4.具有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高级职称人员;
(四)不得报考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有师德失范及其他不适宜从事教育工作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