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秉承“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为了一切学生”的服务理念,坚持资助与育人工作相结合,形成了以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奖助学金为主体,以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社会资助等为辅助的多元多渠道资助体系,具体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国家奖学金
资助对象: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含)以上在籍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奖励标准:每年每生10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
资助对象: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含)以上在籍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奖励标准:每年每生6000元
社会助学金
学校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积极争取社会资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在校表现优秀学生。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资助对象:面向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学生,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信用贷款,用于支付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等。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0元。
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3700元,可分为4800元、3700元、2600元三个档次,分春、秋两季发放。
学业奖学金
资助对象:用于鼓励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学金。
资助标准:
一等奖学金按学生班级人数的2%评定,奖励金额3000元/人/学年;
二等奖学金按学生班级人数的5%评定,奖励金额1000元/人/学年;
三等奖学金按学生班级人数的10%评定,奖励金额600元/人/学年。
新生贫困资助
资助对象:当年报到的统招和专升本新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资助标准:新生专项助学金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四等和五等助学金,分别为10000元/人、6000元/人、4000元/人、2000元/人和1000元/人。
校内勤工俭学
资助对象: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资助标准:设置教师助理、图书馆助理、机房管理员助理等岗位,岗位工资300-600元/月。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资助对象: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对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实行学费减免。
资助标准: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金额,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
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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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编辑:樊歆宁 计晨愉
初审:冉迦葆
复审:兰金辉
终审:龙犇
图文来源: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