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积极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抚州公安交警对近期5起交通事故案例进行曝光,请广大网友引以为戒。

2月20日,在抚州市城区一路口,一名女子骑行电动车过马路,无视交通标线和交通信号灯,随心所欲乱穿行,直接撞上了一辆正准备直行的小车,电动车驾驶员瞬间倒地受伤。交警提醒:骑车千万别任性,遵守交规很重要。

2月27日,在江西抚州临川大道发生一起电动车与出租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车在横过马路时,未左右观察四周情况,突然向左侧变更车道,导致后方出租车避让不及与其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员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2月26日,在江西抚州,一名小车驾驶员驾车通过斑马线时未减速通行,发现电动车时已来不及减速,将电动车撞翻在地,所幸电动车驾驶员佩戴了安全头盔受轻伤。该起事故因小车通过斑马线未减速观察通行负主要责任,电动车通过斑马线未下车推行负次要责任。

2月26日下午15时许,抚州南城。一辆三轮电动车行驶至环城东大道回归园路口路段实施左转弯时,未注意观察、确保安全,与对向一辆直行重型半挂车发生碰撞,电动车驾驶员正好摔倒在货车车轮旁,险被卷入车底,造成电动车驾驶员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交警部门认定,电动车驾驶人转弯未让直行车辆负事故主要责任,货车驾驶人负事故次要责任。交警提醒,不是每一次的交通违法都能幸免,遵规守法,莫与大车抢行。

2月15日11时14分许,方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沿着206国道行驶至仿古街路口时,从等候绿灯的货车中窜出,与正好直行的胡某某驾驶的小汽车发生碰撞,当场摩托车原地“飞”向路边,造成方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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