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昌市东湖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实施意见》(东财字〔2019〕20号)相关规定,为规范我校食堂专用账户资金存放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提升资金存放效益,现公开遴选食堂专用账户资金存放合作银行,诚邀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资金性质:学校食堂专用资金;
2. 存放账户:食堂专用银行结算账户;
3. 存放形式:以活期存款为主,按规定不办理理财产品;
4. 资金规模:根据学校学生人数、餐费标准及代收频次核定,具体以实际代收费存量为准;
5. 存放期限:账户长期存续,确保代收费及时划转、按需使用。
1.依法在南昌市行政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持有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具备独立办理银行结算业务的资质;
2.经营状况良好,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等监管指标符合国家规定,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近3年未发生重大金融安全风险事件、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3.具备完善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服务能力,能为我校提供便捷的日常支付结算、对账、分账核算等服务,有专人对接学校账户业务,服务响应及时、效率高;
4.严格执行国家利率政策,能为食堂专用账户资金提供符合规定的存款利率,且收费标准合理,对学校公益类账户业务有相应优惠政策;
5.支持地方教育事业发展,有服务中小学单位账户的相关经验,近3年未因服务质量问题被教育系统单位重大投诉;
6.符合东财字〔2019〕20号文件关于资金存放银行的其他相关要求,承诺严格遵守廉政规定,无利益输送行为。
所有报名材料均需加盖银行分支机构公章,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同时提供电子版(U盘存储),材料提交后不予退还。具体材料如下:
1.南昌市育新学校教育集团食堂专用账户资金存放银行遴选报名表(见附件);
2.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近3年经营状况相关证明,包括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等监管指标材料,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说明;
4.服务方案,含支付结算、对账、分账核算等日常服务流程,专人对接安排,服务响应时间、应急处理措施等;
5.存款利率报价单(含活期、协定、通知存款等,符合国家利率政策),以及针对学校食堂专用账户的各项业务收费优惠政策说明;
6.服务中小学教育系统单位的业绩证明材料(如合作案例、服务评价等);
7.廉政承诺书(按要求出具,承诺不向我校相关负责人员输送任何利益,不将资金存放与我校相关人员亲属在本行的业绩、收入挂钩等);
8.遴选人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16日17:00止,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南昌市育新学校教育集团北京西路校区(南昌市东湖区北京西路287号);
3.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0791—86236796;
4.报名方式:仅限现场提交材料,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报名。
1.材料审核:我校对报名银行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符合基本资格要求的备选银行(备选银行不少于3家);
2.综合评分:我校组建评选小组,按照东财字〔2019〕20号文件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从经营状况、服务水平、利率水平、支持教育事业贡献度等方面进行量化评分;
3.集体决策:将评分结果提交学校领导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确定中选银行;
4.结果公示:中选银行名单在我校校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5.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后,我校与中选银行签订食堂专用账户资金存放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服务要求、廉政规定等内容。
1.报名银行应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若存在虚假申报、隐瞒实情等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遴选资格,且我校今后不再受理其相关合作报名;
2.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银行因参与遴选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自身承担;
3.我校有权根据食堂资金运营实际情况调整资金存放规模、形式,中选银行应予以配合;
4.中选银行若出现经营状况恶化、服务质量不达标、违反廉政承诺等情况,我校有权终止合作,收回资金并重新遴选存放银行;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昌市育新学校教育集团负责解释。
附件:南昌市育新学校教育集团食堂专用账户资金存放银行遴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