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现在社会电动车、自行车使用不断增多,而电动车速度快、稳定性和刹车系统性能相对较差,加之学生年龄小、经验少、应变能力弱、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意识不强,根据交通部门的有关统计数据与最近发生的交通事故表明,由电动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呈逐渐上升趋势,中小学生违规骑电动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
中小学生骑电动车、自行车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危害:
一是很多中小学生骑电动车、自行车,完全是出于攀比的心理,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品行的培养。
二是电动车、自行车虽便捷,但稳定性和安全性能较差,中小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三是中小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行电动车一般车速较快,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某些中小学生骑电动车还经常搭载其他同学,如若因骑车带人引发安全事故,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
四是有些中小学生骑电动车时(甚至超标电动车)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威胁到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五是中小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车祸猛于虎,安全大于天。孩子的健康成长是家长、学校最关心的问题。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和《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为确保学生的安全,我校决定禁止未满12周岁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禁止未满16周岁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
家长作为监护人,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的危害性,一定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把好第一道关,望您为了孩子的安全着想,配合学校做好这项工作,严禁孩子骑电动车和自行车上、下学。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南昌恒豫学校
学生成长中心
保卫处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