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肖小德与赵兵,南昌锵宇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赵兵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逃避执行。现申请执行人肖小德提出悬赏申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赵兵,男,汉族,1979年11月11日生,
身份证号:362103197911110017。
(2024)赣0104执恢37号。
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赣0104民初2897号民事调解书。
截止到目前被执行人赵兵应偿还申请执行人肖晓德本金2487194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赵兵名下本院尚未掌握的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真实有效(已发现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经我院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奖励举报人执行到位金额的20%作为悬赏金,若提供下落线索并成功采取强制措施,申请人承诺支付固定金额10000元,奖励资金由申请人承担。
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18970005236
联系人:张法官
执行法院: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2026年5月8日
供稿丨执行局
编辑丨余金洋
校稿丨敖玉丹
审核丨胡彩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