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烘焙食品制造等相关内容。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在红谷滩区至少需要拥有1家实体蛋糕店,能够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并提供蛋糕券可使用所有门店的详细列表,列表中需注明蛋糕卡可使用门店的具体名称、位置等基本信息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中选后,采购人可实地进行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采购人可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