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总行有关公司授信业务的审查审批标准、制度和方法,根据分行实际拟定实施细则;
2.负责对各分支机构、业务部门上报的公司授信业务的审查,评估拟贷款项目风险,出具审查意见,撰写审查报告;
3.根据授信业务具体情况,配合经营机构对授信业务开展平行作业;
4.参与开展必要的行业研究并制定相应审查审批标准(指引);
5.负责配合经营机构开展相关授信业务咨询解答及培训指导等;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任职资格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2.具有国家认可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6周岁;
3.要求从事公司授信业务审查工作2年及以上,或从事公司信贷业务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并具备相应职业操守和能力;
4.具有较强的合规意识及风险意识,行业研究能力、数据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熟悉基本信贷业务流程;
5.身心健康,能够承担一定的工作压力;
6.符合履职回避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