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市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管理工作,提高检测机构质量意识,落实检测机构质量责任,规范检测市场行为,依据《江西省推进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赣府厅发〔2016〕45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注册地在南昌市辖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二、抽查范围
按照“江西省住建云资质管理系统”内取得检测机构资质的企业总量的10%~35%随机抽取检查。
三、检查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7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 50618-2011)。
四、检查内容
主要对检测机构资质条件、机构管理、市场行为、检测质量行为、信息化管理系统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检测机构及检测人员是否违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三十一条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查处。具体检查内容见附件。
五、检查安排
(一)自查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
各检测机构认真对照核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查梳理,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制定详细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各检测机构于7月31日前将自查报告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基本情况表》一并报送至市住建局建筑监管科。
(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及整改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
1.市住建局2026年8月10日前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平台随机抽取受检机构,抽取结果出来后预先通知相关单位并在市住建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2.市住建局2026年8月20日后对各受检机构进行现场核查,并针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对核查中发现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
3.市住建局2026年9月30日前根据核查结果进行通报,通过市住建局门户网站并向社会公开。核查为不合格的单位,要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对于检测能力和环境条件不符合的情况需进行现场复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书面整改材料报送市住建局。
六、有关要求
(一)各检测机构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标准要求从事检测活动,依照附件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各检测机构的管理人员要加强检测专业技术人员检测知识和实操能力的培养,不断提高检测能力,强化现场检测管理,按规定流程开展检测工作。
(二)各受检机构应按要积极配合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检查,凡拒绝检查或不配合检查工作的,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要求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提前整理好相关受检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各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本着“客观公正、认真负责”的原则实施检查,做好检查记录,收集齐全有关佐证材料,客观全面、务求实效。
附件: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基本情况表
2.被查检测机构需提供的备检材料清单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30日
您的点赞是我们进步的动力!!!
检测经历认定官方解答发布!改制合并可累加,分立重组仅限一家承继
广西检测机构人员变更“秒批”时代来了!普通技术人员变更实现智能审批
设备超期、记录缺项、环境不达标…安徽首批6家水利检测机构被责令整改
住建厅连发8份"撤销令"!8家检测机构一夜"摘牌",合规不是成本,是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