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②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6月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法人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他人的代理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原件)
2)提供响应供应商信用证明(操作步骤:① 登录“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②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首页,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入,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格式见第五章附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注: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本项目采购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提供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或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3.3 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复印件或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注:1.以上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投标人需编制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响应;2.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文件 第五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