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法治领域的重要体现和生动实践。
近年来,南昌市司法局坚持将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作为提升司法民主和司法公信的一项重大举措,指导县(区)司法行政部门会同法院、公安机关,通过严格选任程序、规范履职监督程序、抓实教育培训考核等举措,不断增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的实效性。同时,根据《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人民陪审员参审实际,指导各县(区)司法行政部门加强与法院的协作配合,建立人民陪审员工作档案,对人民陪审员履行审判职责情况进行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该陪审员进行奖惩的依据,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