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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
法律顾问:张友全律师

正文:
中国安能集团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被罚

华东监能罚字〔2026〕44号
罚款
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釆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二)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未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告知应急措施的;(三)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四)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或者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釆取相应管控措施的;(五)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或者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按照规定报告的。
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处5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6-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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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
1.热工、继保定值、重要设备启停和参数异常报警如何重新进行一次彻底梳理?
2.针对电厂人员现状、管理现状,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订人员培训计划,尽快提高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水平。问题是“缺什么?”事故会告诉你!
定期培训:对电厂员工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对异常事件的识别能力和应对能力。
应急演练: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确保在发生异常情况下,各部门能够快速协调和反应。
1、电厂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到位。
部分电厂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职责边界模糊,两个体系未能形成齐抓共管的有效合力,方案编制审批、安全措施布置、现场安全监护等工作流于形式,责任缺位、管不到位导致没想到、没管到的事故频繁发生。
2、电厂安全隐患排査治理不够扎实深人,问题梳理排査及整改落实不到位。
一些电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度不足、专业性不强,部分实际存在隐患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对排査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不坚决、不彻底,缺少过程管控,导致隐患升级造成事故。
3、部分单位生产一线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能力缺失。
有些电厂未能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及培训,资源投人不足,相关工作流于形式,未落实安全生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电厂安全培训制度不健全,培训方式方法单一,安全技能实操训练力度不够,导致从业人员不具备能胜任岗位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4、外委业务管理不到位。
部分电厂对外委业务管控不严格、指导不到位,外包管理仍然“宽松软”,工程建设、技术改造等项目层层转包、违法分包和业务挂靠等问题难以根除,“以包代管、以罚代管”的问题仍然突出。
5、部分电厂安全管理存在短板,安全要求落实落细不足。
有些电厂对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工作安全防护缺失,设备缺陷管理及考核落实不足,技术监督管理体系不健全,管理及作业人员不了解设备状况、对本单位安全风险底数不清、辨识风险能力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导致设备及作业现场风险隐患未能规避或解决,最终造成设备故障及事故。
电力鹰技术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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