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象山先生曾说:“古人统体,纯是道义。后世贤者,处心处事,亦非尽无礼义,特其心先主乎利害,而以礼义行之耳。”
此言如明镜高悬,照见古今人心之异。古人置身天地之间,心体浑然,与道义本为一体。其言行如春日自暖,如川流自行,皆发乎本心,合乎天则,何尝有一丝一毫的利害计较掺杂其中?所以大禹手足胼胝,并非为了名位;伯夷、叔齐饿死首阳,也非为避后世之辱;孔子栖栖遑遑周游列国,亦非求行道之“利”。其心纯粹,其行充沛,利害之念无缝可入。后世则不然,即便是贤达之士,临事之际,心念初动,往往先有一个“利”字横亘心中,或为身家,或为功业,或为身后之名。待这番计较稍定,才取礼义为尺度,量裁修饰,以成其行。如此一来,礼义反倒成了利害的仆从,行道几乎沦为谋利的工具。此心路一转,即便外在行迹或可比肩先圣,其内在精神气象,已相去千里。
龙溪先生深以为然,进而抉发幽微,说道:“礼义与利害原非两事,趋吉避凶、趋利避害,圣贤与常人并无不同。但古人所论的利害,与后世不同。后世即便杀身舍生、成仁取义,顺此而行,也自认为是求利。所以说:‘古人理会利害便是礼义,后世理会礼义却是利害。’”
此言甚妙!直指本源,消解了表象的对立。龙溪并非要泯灭礼义,也非纵容私欲,而是将“利害”的境界,陡然提升至天地性命的高度。何谓“利害”?并非一己之穷达、一家之贫富。古人所趋之“吉”、“利”,乃是天地之常道,古今之通义,是生生之仁,是粹然至善。顺应此天命之性,成全此良知本体,方为人生至大之“利”,生命至真之“吉”。因此,大禹、后稷之勤勉,颜回之安乐,孔子之从心所欲,皆是洞见此终极“大利”后,自然流露的行谊。其“理会利害”,即是体认天理,顺适本性,这“理会”过程本身,便是礼义的实践与充盈。礼义非外在枷锁,正是此本然“大利”的条理节文。所以说“古人理会利害便是礼义”,其“利害”即“礼义”之本身,体用不二。
反观后世,人心已然割裂,天理流于外驰。将“利害”狭隘化为形躯之存亡、货殖之丰歉、声名之显晦。于是,礼义便堕落为求取此等世俗“利害”的途径、手段,乃至装饰。其行孝悌,或为博取乡里赞誉;其死忠节,或欲垂名青史。此时心中所“理会”、所盘算的,不过是披着礼义外衣的私欲计较。礼义在此,已失其自足光辉,沦为达成另一目的之工具,故曰“后世理会礼义却是利害”。此“利害”,已是私意尘染之下的下等货色了。尤为可悲的是,如龙溪所指,即便“杀身舍生、成仁取义”这般壮烈之行,若其发心之初,非纯然由仁义而行,而是为了成就“义士”、“忠臣”之名相,顺此名相欲求而行,则在究竟意义上,也不过是一种精心算计之“利”。此种分别,细微如发,却判若云泥,正在于动机心念的毫厘千里。
由此可见,象山先生辨析的是表象,指出了古人与今人用心的先后次序不同;龙溪先生则深掘其里,揭示了“利害”一词内涵的根本差异。两者相互补充,才构成完整的见解。这并不是说古人不懂得保全生命,而是他们的生命已与大道融为一体,其“趋利避害”乃是大道自然运行的韵律;也并非说今人不能行善,而是应当警惕,在善行之下是否潜藏着将礼义工具化的幽暗心绪。
我们今日聚讲于拟岘台,面对浩荡的临川之水,仰望先贤的巍巍风范,所应深刻反省的,正在于此。学问之道,贵在“先立乎其大”。那么,何者为“大”?就是此心纯粹合乎天理,视万物为一体的“大利”。用功的关键,首先在于“辨志”,即在念头初萌之时,省察它是出于天命之性的自然发用,还是掺杂了世俗毁誉、个人私欲的期许。若能在这隐微之处,涤除那种“先以利害为主”的习气之心,使此心恢复古人“纯是道义”的浑然整体,那么行事自然就能像古人那样,“理会利害便是礼义”。举手投足,无不是良知的自然流露,无不是至道的彰显。否则,纵使终日谈论仁义,举止周旋无不合乎礼节,恐怕也难免落入“理会礼义却是利害”的窠臼,终身劳碌,却不知归宿何在。怎能不谨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