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品格、道德品质、职业操守;
(二)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符合振兴资本近亲属回避有关规定;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
3.被撤销中国共产党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涉嫌违纪违法已经被立案审查、调查、侦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金融监管机关或其派出机构、政府相关执法部门行政处罚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报名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