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微帮办特别报道|物流信息提示“今日派送”却迟迟无人送 快递“春节不打烊”成在网点“过年”
文/图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段萍



王女士于2月19日网购了一件商品,商家次日从深圳发货,21日便抵达南昌。然而,22日、23日连续两天,物流信息均显示“今日派送”,快递却迟迟未到。致电客服后,她才得知快递员正在休假,派送要等到2月24日节后恢复。但商家却告诉王女士,圆通快递在春节期间是正常收货的,“并不知情南昌区域网点的派送工作在节日期间暂停”。
记者就此事致电圆通快递南昌客服,对方回应称,春节假期南昌网点安排了值班,“部分快递员在岗,部分休假”。当记者追问,若因人手不足导致派送滞后,为何不在物流信息中如实告知、避免误导消费者时,客服表示:“这边会向领导反映。”
国家邮政局在《2026年春运期间寄递服务保障工作方案》中明确要求,快递企业应提前公示春节服务时间与地域,并严格依规履约。这意味着,“放假”不能成为信息失真的理由。若无法保障假期派送,企业应在揽收时明确告知延迟风险;若快件已进入派送环节,应及时更新真实状态,杜绝“虚假派送”。


春节假期,快递员依法享有休假的合法权益,但与此同时,消费者的服务需求又该如何得到保障?北京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范颖律师指出,快递服务合同一经成立,快递公司便负有按时履约的法律义务。《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快递企业应将快件投递至约定地址,并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物流信息显示“正在派送”却未履约,属于未妥投行为,消费者有权要求重新派送或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亦规定,未履行合同义务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而要破解春节快递服务难题,需多方发力、综合施策。商家应审慎选择物流,提前核验末端运力,确认可正常派送后再发货,并与物流公司明确延误责任;快递企业应通过官网、网点、面单等渠道,醒目公示春节服务安排,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消费者在采购年货等时效敏感商品时,应预留充足时间,下单前与商家确认物流安排,保存相关截图,遇到问题及时维权,留存损失凭证,依法主张合理赔偿。
随着“春节不打烊”成为快递行业常态,服务质量的比拼正成为企业赢得口碑的关键。唯有摒弃“重揽收、轻服务”的思维,以诚信履约为准则,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才能让“春节快递不打烊”真正成为便民惠民的暖心服务。
王女士在节后收到了快件,因未造成实质性损失,她并未提出理赔,只希望快递公司未来能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让消费者少一些等待、多一些安心。


